【导语】:办理应聘赴香港澳门就业须知
一、办理条件:
应聘赴香港澳门就业并经香港入境事务处批准签发就业类进入许可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批准签发就业批准文件的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和就业者家属。
二、办理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申请人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华侨交验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就业类进入许可或者就业者家属类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4.提交公安出入境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首次申请,申请人须亲自办理。再次申请,可委托亲属代办申请。
三、办理程序: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审批(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须由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部门受理、审批),省厅制证,市局发证。
四、办结时限:申请资料齐全后,首次***15日,签注 1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件。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
六、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冬季:上午 8:00-11:30 下午13:30-16:30
七、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16-2572383
监督电话:0416-2572084
八、锦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公地点:
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锦州市公安局一楼***大厅。市内乘坐环2路、环3路、8路、116路、125路、210路公交车,到公安局下车。